吉职院发〔2014〕23号
总 则
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,提高贵重设备的使用效益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、《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加上令号和文号等有关管理制度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贵重仪器设备(以下统称“贵重设备”),是指单价在人民币(以下同)10万元在附则规定以上、但不限于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,包括以下仪器设备(以下统称“设备”,其范围见我校《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):
(一)单价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设备;
(二)单台(件)价格不足10万元,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,整套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设备;
(三)单价不足10万元,但属于国外引进、我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为贵重、稀缺的设备。
第三条 贵重设备的购置要进行比一般设备更为严格的论证,有充足的购置理由、使用条件和使用需求量,全校统筹考虑后才能购置。贵重设备的使用效益要单独进行考核。
第四条 贵重设备实行全院统一配置与管理,部门专管共用、资源共享,面向校内外开放使用。
第五条 单价10万元(含)以上的贵重设备由设备管理职能部门(下统称“设备主管部门”)统一组织进行使用效益考核;单价10万元以下的贵重设备由设备保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使用效益考核,考核结果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。
第一章 购 置
第六条 申请购置贵重设备,需在年度采购计划申报中单独申报采购项目。贵重设备的采购管理同样遵循《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定》。
第七条 申请购置10万元(含)以上的贵重设备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(实训(验)室建设方案或项目建设方案),并按计划实施;
(二)教学必需(培养学生哪些专业核心技能,哪些实训课程或项目需要,具体的需求情况,每学年学生实际使用学时数承诺等),或科研平台必需(科研团队,基础平台,实际使用需求,周边同类设备状况,使用效益承诺等),或校园公共基础设施必需(现有基础,使用需求情况,技术支撑力量,使用效益承诺等),每学年校内使用学时数承诺在500学时(含)以上(其他部门使用时,可按实际使用学时的1.5倍计算。下同);
(三)每学年使用学时数不足800学时的,需有切实可行的校内外共用方案、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;
(四)具备设备所要求的场地及其配套使用环境(装修/水电气/安全/环保等),具备设备发挥作用所需的配套设备;
(五)有设备所要求的经过培训、考核合格的使用、管理人员。
第八条 经批准购置的贵重设备,申购部门对设备的市场调研、技术指标、售后服务、技术验收等内容负责,确保设备质量优与性能高。
第九条 申购部门要成立由专家组成、资产管理处参与的贵重设备技术验收小组,按验收程序严格组织技术验收。贵重设备技术验收除按《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定》中的验收要求外,还包括:
(一)贵重设备所要求的使用场地及其配套使用环境、配套设备的准备完成情况;
(二)按设备出厂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安装、调试和试运行,做好过程记录,设备稳定、可靠连续试运行达72小时(含)以上;
(三)严格按合同或说明书对贵重设备的功能、性能指标逐项验证,做好过程记录,并应保证结果的可重复性和稳定性。
第二章 使用和管理
第十条 贵重设备的管理须遵循《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。
第十一条 贵重设备要有专人管理、维护与使用,并保持相对稳定,其使用、维护、管理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经过培训和考核,实行“持证上岗制”,各使用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细则。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,应以能保证贵重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。
第十二条 贵重设备在投入正常使用时,必须逐台建立操作规程、注意事项、岗位责任制和使用办法,并张贴在设备上或设备旁醒目位置;要逐台配备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》,记录所有使用情况,每学期汇总后由实训(验)室存档。
第十三条 贵重设备要按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实验实训室档案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逐台建立技术档案,包括全套随机技术文件,在接收、安装调试、技术验收、维护维修和改进等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,设备管理与使用全过程的记录材料(日常使用记录,包括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)等,由实训(验)室存档。设备异动的,技术档案要一同异动。
第十四条 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,定期对贵重设备的性能、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,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。发生故障时,要及时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维修,并做好维修记录归入技术档案。
第十五条 各部门贵重设备在完成本校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同时,要积极培训学校内能独立操作设备的技术人员。要积极开展对社会各单位的开放,进行技术咨询、分析测试、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,努力提高贵重设备的使用效益。
第十六条 贵重设备的对外开放必须报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。
第十七条 贵重设备对学校内教学使用不得收费,相关费用从保管部门教学维持费中支出。贵重设备对外服务应按有关规定收取机时费,收费标准预先制定并经批准后实行,所收费用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。
第十八条 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建立10万元(含)以上贵重设备的公示和共享信息平台,公布和监督设备的使用情况。
第十九条 贵重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要有专人负责。需要维修的,应经技术鉴定后,方可按程序进行维修。具体按《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》实行。
第二十条 贵重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解体使用。确因功能开发、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等需要拆改解体时,应报设备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第二十一条 因技术落后、损坏、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贵重设备,要根据国家及市、学校有关规定,及时向设备主管部门单独申请报损或报废。设备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贵重设备的报损或报废进行审议,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,必要时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。
第三章 使用效益考核
第二十二条 使用效益考核标准
(一)教育部颁布的《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表》,见附件一);
(二)有关《评价表》的《填表说明》(见附件二);
(三)教育部关于填报《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》的补充说明(整合在附件二中)。
第二十三条 考核方式和程序
(一)考核分为自查、部门考核、学校核查三个阶段。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,小组成员由部门设备工作分管领导、设备管理员、设备具体负责人及同行专家组成。
(二)自查由设备管理员和设备具体负责人负责。其主要任务和程序是:
1. 对所负责贵重设备本年度使用和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,自查自纠;
2. 依据《评价表》和《填表说明》要求,认真做好填报数据和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工作,如实、准确地填报《评价表》,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;
3. 按时将自查结果报部门考核小组。
(三)部门考核由部门考核小组负责。其主要任务和程序是:
1. 对本部门的贵重设备年度使用和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,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;
2. 对每台贵重设备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,按照《填表说明》规定的审核材料,进行逐台逐项核实、评分;
3. 根据《填表说明》中的得分评价标准作出评价结论;
4. 按时将考核完成后的《评价表》(含电子文档)及其相关佐证材料、部门考核总结报告等交设备主管部门。
(四)学校核查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,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核查,采取查、听、看和抽查方式进行。其主要任务和程序是:
1. 对各部门10万元(含)以上贵重设备的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;
2. 对10万元(含)以上贵重设备进行抽查,抽查数不少于20%(单价20万元(含)以上的属必查设备);
3. 在学校核查基础上,对全院10万元(含)以上贵重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,予以公布,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。
第二十四条 考核时间安排
(一)按学年度进行考核。每年9月,各部门组织自查和部门考核,并于9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报设备主管部门,数据截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之间的一个年度。
(二)当年10月,设备主管部门进行抽查、核实。
(三)当年10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,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考核材料。
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与奖惩
(一)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指标之一,同时作为我校分配设备购置费的重要依据。考核结果填报不及时、数据不实、填报不符要求的,将直接影响对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设备费分配结果。
(二)对考核不合格的贵重设备,应限期整改,并进行复查。复查仍不合格的,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,必要时对设备进行重新调配使用。
(三)考核中发现在贵重设备购置、使用、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,或者填报资料弄虚作假、数据严重失实的有关部门,将对其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,并限期整改。对严重失职者,要根据情节轻重,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。
第二十六条 考核日常管理
各设备(资产)管理员和设备具体负责人,应认真做好考核资料的日常记录和管理工作。各部门应加强管理与督促,做好日常检查工作。设备主管部门要经常对贵重设备使用记录等管理情况进行抽查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的以上均包括本数。
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说明。
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4年12月11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
2.“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”填表说明
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
( ~ )学年度
设备编号: |
设备分类: |
设备所在部门: |
设备名称: |
设备负责人(签名): |
设备规格型号: |
评价小组 成员(签名): |
|
单价(人民币万元): |
购置日期: |
评价结论(打?):优秀 / 良好 / 合格 / 不合格 |
序号 |
项目 |
权重 |
内容 |
数量 |
满分 |
评分标准 |
分项 得分 |
小计 |
加权 得分 |
1 |
机时利用 |
30% |
有效机时 |
|
100 |
有效机时*100%定额机时 |
|
|
|
定额机时 |
|
2 |
人才培养 |
20% |
获得独立操作 资格人员数 |
|
100 |
10分/人 |
|
|
|
在引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|
3分/人 |
|
进行教学演示 实验人员数 |
1分/30人 |
|
3 |
科研成果 |
25% |
国家、国际奖 |
|
100 |
80分/项 |
|
|
|
省、部级奖 |
60分/项 |
|
校级奖 |
20分/项 |
|
核心刊物 |
5分/项 |
|
4 |
服务收入 |
20% |
校外服务收入 |
|
100 |
5分/千元 |
|
|
|
校内服务收入 |
|
5 |
功能利用与 功能开发 |
5% |
原有功能利用数 |
|
100 |
功能利用数 原有功能数 ´100% |
100% 60分 ≥80% 48分 ≥60% 36分 ≥40% 24分 ≥20% 12分 < 20% 0分 |
|
|
|
原有功能数 |
|
本年度新增加 功能数 |
|
10分/项 |
|
合计 |
|
|
|
部门审核意见(盖章):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: 年 月 日 |
“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”填表说明
一、范围
此评价体系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03、04类单价人民币10万元(含)以上通用和专用贵重设备,具体填表范围为:
1.属于03、04类贵重设备或单价人民币10万元(含)以上的其他类贵重设备,需按所有项目进行评价。
2.上述范围以外的贵重设备,只对“机时利用”评价项目进行评价。
3.资产具体分类为:01(房屋及构筑物),02(土地及植物),03(仪器仪表),04(机电设备),05(电子设备),06(印刷机械),07(卫生医疗器械),08(文体设备),09标本模型,10(文物及陈列品),11(图书),12(工具、量具和器皿),13(家具),14(行政办公设备),15(被服装具),16(牲畜)。
二、考核结果
此评价体系可评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类档次的贵重设备效益标准。标准共分五大项,14个数据项。设备(资产)管理员负责填写14个准确的数据(空项填零),交部门考核小组核对数据,填写的数据要以原始记录或佐证材料为依据。核对无误后,计算得分。根据得分确定:
优秀设备: 总分≥90分以上;
良好设备: 75分≤总分<90分;
合格设备: 60分≤总分<75分;
不合格设备: 总分<60分。
三、数据填写说明
此表按照学年度(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)填写。
(一)机时利用
1. 定额机时
03类(仪器仪表类):
通用设备:1400小时/年 公式=7小时×5天×40周=1400小时
专用设备:800小时/年 公式=4小时×5天×40周=800小时
04类(机电设备类):800小时/年 公式=4小时×5天×40周=800小时
2. 有效机时: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 + 测试时间 + 必须的后处理时间
以实际使用原始记录为依据,使用原始记录本存档备查。
(二)人才培养
1、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,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,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。以操作证书复印件为佐证材料。
2、在引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,系指在设备工作人员引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。详细列出人员姓名及其能独立完成的测试实验的名称,经部门确认,作为佐证材料。
(三)科研成果
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、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。佐证材料为:获奖证书复印件,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封面、目录、论文美狮贵宾会登录22299复印件。
(四)服务收入
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、外服务的测试费,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。佐证材料为:对外服务协议复印件,实际到账测试费数额。
(五)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
1. 原功能数,系指贵重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。以设备本身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为佐证材料。
2. 新增加功能,系指自行研制开发(包括档次升级、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App功能等)的功能数。以技术鉴定意见复印件为佐证材料。
3. 功能利用数,包括原功能利用数和新增加功能利用数。以实际使用原始记录为依据,使用原始记录本存档备查。
即:功能利用数 = 原功能利用数 + 新增加功能利用数
(六)填表注意事项
表中各项(机时利用、人才培养、科研成果、服务收入、功能利用开发)“小计”得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。“分项得分”中凡超过100分的,“小计”均按100分填写,未达到100分的按实际计算分数填写。加权后得分:
机时利用分最高: 30分 人才培养分最高:20分
科研成果分最高: 25分 服务收入分最高:20分
功能利用与开发分最高: 5分
各项未能达到满分的,按照实际加权计算得分(小计分乘以权重系数)填写。
四、数据审核办法及佐证材料依据
数据项 |
审核材料 |
有效机时数 |
使用原始记录 |
定额机时数 |
本说明的三(一)1 |
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|
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|
在引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|
使用原始记录中操作人员名单 |
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|
演示实验记录 |
国家、国际奖 |
本年度获奖证书 |
省、部级奖 |
本年度获奖证书 |
校级奖 |
本年度获奖证书 |
核心刊物 |
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|
校外服务收入 |
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|
校内服务收入 |
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|
原有功能利用数 |
实验内容记录 |
原有功能数 |
设备说明书 |
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|
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|